保障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规定:个人年缴费标准,设为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补,多缴多得。补贴标准见下表:
个人缴费档次(元/年) | 政府补贴(元/年) |
400 | 60 |
500 | 75 |
600 | 80 |
800 | 90 |
1000 | 100 |
1500 | 150 |
2000 | 200 |
3000 | 300 |
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但未按规定缴足应缴的养老保险费者,应按补费当年规定标准补缴保费(含利息),财政补贴(含利息)部分也由个人补缴,从缴清次月起享受。
缴费年限: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缴费(不含补缴)1年,到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
领取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一)本村(社区)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
(二)本村(社区)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上,按规定参保并逐年连续缴纳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且年满60周岁人员;
(三)本村(社区)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且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人员。
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计发办法为: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现阶段基础养老金标准见下表:
领取年龄(周岁) | 基础养老金标准(元/月) |
60—69 | 123 |
70—79 | 133 |
80—89 | 143 |
90周岁以上 | 153 |
丧葬补助金: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且已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正常死亡后,在30日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户籍注销等相关手续,可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
制度内关系转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跨制度衔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联系方式:
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地址: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
电话:参保业务科3901912 待遇审批科3901770
基金管理科3901958
渭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清姜路65号老年服务中心五楼
电话:8615281
金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大庆路金台区市民中心二楼
电话:3153829
陈仓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陈仓区南环路市民中心七楼
电话:6215959
凤翔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凤翔县市民中心
电话:7211130
扶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扶风县新区北大街市民中心五楼
电话:5212998
岐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朝阳路西段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8212436
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眉县平阳街西段社会保障中心二楼
电话:5547854
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千阳县东海路市民中心四楼
电话:4242566
陇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陇县迎宾路市民中心三楼
电话:4603842
凤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二楼
电话:4805282
麟游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麟游县普润街1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7964992
太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太白县北大街41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4956669
高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高新十一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3154889
政策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到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选择缴费档次。
3、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陕西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14号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年缴纳。每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为缴费期,之后缴费即为补缴。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❶下载安装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智能手机APP)缴纳保费;
❷本人前往当地税务服务大厅缴纳保费;
❸本人前往税务部门合作的商业银行(建设银行、信合)柜台或设在镇(街)、村(社区)服务网点缴纳保费。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补缴?
可以补缴。村(社区)参保缴费起始日以后,未逐年续费者可按规定补缴;达到享受养老金年龄,但未按规定缴足应缴年限养老保险费者,应按规定补缴(含利息),财政补贴部分也由个人补缴(含利息)。从缴清次月起享受养老金。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如何发放及领取?
养老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委托经办银行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养老金发放存折(卡),待遇领取人员持存折(卡)在村(社区)或就近的银行服务网点领取。
6、参保人员死亡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退还?
参保人员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按政策规定可以将个人账户本息余额(个人缴纳保费、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和政府补贴)全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7、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优惠政策?
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级财政代缴100元保费的同时,市、县(区)财政再给予100元的缴费补贴。中、轻度残疾人(三级、四级)按规定正常参保缴费后,市、县(区)财政再给予100元的缴费补贴。
8、户口转移到其他县后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
转移人员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新的户口所在地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提出转移申请,填写有关表格,由两地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具体办理,本人不需要再到村(社区)、镇(街)办理任何手续,关系转移到新的户籍所在地后,村(社区)通知本人按要求缴纳养老保险费。
9、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后怎么领取养老金?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
10、邻村老张和我都缴了20年保费为什么他每月比我领的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缴费标准越高,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积累就越多。老张每年缴费2000元,共缴了40000元,而你每年缴费400元,共缴了8000元,你们俩个人账户总额差距很大,老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比你多,所以他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就比你多。
11、我的邻居和我年龄一样大,缴费标准也一样为什么他的养老金每月比我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政策规定参保缴费达到15年缴费(不含补缴)年限的,每多缴费(不含补缴)一年,到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你的邻居正常缴费时间比你长,他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都比你高,所以每月养老金比你多。
12、如果连续缴费15年每年缴费400元或2000元,60岁分别每月领多少养老金?
每年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0元,按照2019年1.5%利率计算,15年个人账户累计8424.48存储额(8424.48元)÷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60.61元(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用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当前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123元等于183.61元,这就是每月养老金发放标准。
每年缴费2000元财政补贴200元,按照2019年1.5%利率计算,15年个人账户累计36700.7元,用个人账户存储额(36700.7元)÷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264.0元(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用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当前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123元等于387元,这就是每月养老金发放标准。
由于利率等因素每年都有可能变化,基础养老金也会随政府财力增强逐步提高,所以到龄时具体的待遇水平与测算标准可能会有差异,以上测算结果仅供参考。(其他缴费标准测算养老金可登录宝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网站自行计算)
13、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时限?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周期为12个月,首次以全省统一业务系统记录的确认或认证时间为起始,满12个月为一个确认周期,依次延续。领取待遇人员资格确认期满时,须及时完成下一周期资格认证,未完成领取待遇资格确认的停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