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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6 16:50 浏览次数:

根据《宝鸡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宝人社发〔2022〕24号),经所在县(区)人社部门推荐申报、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估,拟认定渭滨区石鼓工业园为市级返乡创业园区,现对拟认定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742室

邮   编:721004   电子信箱:jiuyeke0917@163.com

联系电话:0917-3262979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