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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3年度第四批拟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8 14:32 浏览次数:

根据宝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宝就工发〔2023〕3号)文件精神,经数据比对,市、县(区)经办机构初审、复核,企业确认,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审,拟同意对符合条件的622户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钱淑琴     电话:0917-3901810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西4楼404室

附:2023年度宝鸡市第四批拟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大型企业).xls

             2023年度宝鸡市第四批拟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中小微企业).xls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