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 容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定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书面检查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劳动监察执法的一项有效形式。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4.《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三、审查划分
1. 中央、省部属驻宝企业和在市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审查和评定。
2. 在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审查和评定。
四、提供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全部从业人员花名册(包含员工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及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基本信息);
3.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工资支付凭证。由职工签字确认的全体职工工资表(含聘用合同制职工、短期勤杂工、农民工)。银行代发工资的,提供银行打印代发的员工工资表并盖章;
4.集体合同凭证和劳动合同书(用工10人以下的单位全部送审,10人以上的送审10份,并提供本单位全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人数证明);
5.上一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清算表;
6.执行非标准工作时间的单位,申报《不定工时(综合计算工时)申报审批表》复印件及批复文件。
五、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rsj.baoji.gov.cn/)进行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具体操作可参阅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
1.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中搜索“书面审查”或“诚信等级评定”;
2.点击《宝鸡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守法诚信等级评定服务指南》进行附件下载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
3.书面材料以图片格式(JPEG、PDF)发送至邮箱(tsjbk3658012@163.com)。
网上书面核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附件下载
附件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自查情况的备案报告》
附件二、《宝鸡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
附件三《用人单位涉及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审查表》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7-3658012(传真)
联系人:杨晔 张晓宇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西侧七楼715室(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投诉受理科)
附件:1.备案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