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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方案力推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02 11:11 浏览次数:

近期,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宝鸡市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社工作和稳就业相关会议精神,以劳务品牌培育工程为牵引,以多项具体举措为着力点,计划到“十四五”末,全市培育创建20个以上市级劳务品牌,5个以上省级劳务品牌,打造2个以上全国知名劳务品牌,实现“一县一特色、一县一品牌”。

多领域培育创建

结合我市地域文化产业特点,围绕就业容量大的领域培育创建“高品质服务型、中高端技能型、文化和旅游类、民生保障型”等特色劳务品牌,扩大品牌市场影响力。依托劳务品牌培育若干行业领域的龙头企业或单位等为创建引领单位,发挥劳务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劳务品牌资源共享。汇总梳理劳务品牌和创建引领单位信息,建立宝鸡市劳务品牌资源管理库,推进劳务品牌动态管理。

多形式培训赋能

引导支持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开设特色专业,广泛开展劳务品牌相关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劳务品牌技能竞赛与职业技能大赛相结合,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作用;加快建立完善劳务品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乡村特色、文化特色和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力争每个县(区)能够开发1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多举措壮大升级

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争取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县建设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或专家工作室;打造一批具有一流水准、引领行业发展潮流的劳务品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打造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区;支持组建劳务品牌联盟,促进劳务品牌做大做强;按照“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认定”等程序认定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省、市、县级劳务品牌和创建引领单位,提升劳务品牌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对认定的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按层次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奖补。

多角度宣传推介

开展劳务品牌征集评选等活动,选树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和创建引领单位,推出劳务品牌典型人物,组织参加劳务品牌交流展示和专题研讨活动,加大劳务品牌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多渠道提供劳务品牌岗位信息。搭建劳务品牌创建单位与创业专家之间深度交流平台,为劳务品牌创建单位提供创新思路。支持建立劳务品牌协作共建机制,建立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劳务输出渠道。

多手段强化保障

采取实地考察、答辩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达到绩效评估时间的劳务品牌创建引领单位做好绩效评估。加大劳务品牌培育资金支持力度,统筹规划、管好用好劳务品牌涉及的工作资金和奖补资金。加强对劳务品牌的质量管理,做好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探索劳务品牌行业技术标准、诚信服务准则,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不断增益品牌价值。压实工作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共育共建,为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