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2023〕26号、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及省市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要求,现就全市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流程公布如下:
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