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我市于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市本级负责的中央、省部属驻宝企业和在市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参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共计95户,95户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守法诚信等级均评定为A级。
附件:2023年度宝鸡市(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公示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