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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失业保险待遇试点市级直发

发布时间:2024-08-22 17:21 浏览次数:

2024年8月21日,我市失业保险待遇市级直发首批392人、79.15万元资金直达失业人员个人账户。

今年初,按照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关于“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鼓励工伤和失业保险待遇由市级经办机构直发”的相关要求。经市人社局申报,省人社厅将我市失业保险待遇市级直发确定为2024年地市自主改革创新事项。

市社保中心在对全市失业保险经办工作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坚持“安全规范”总要求,按照“基金上统、服务下沉”的思路,深入研究论证,优化经办流程,改造信息系统,将原来由各县区经办机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改为市社保中心直接发放。实现直发后,有效解决了县区经办力量不足、超时限审核业务、基金缺乏调剂使用空间、周转效率不高、财务报表数据不精准、不及时等问题。同时可以对基金使用、业务审核进行实时监管,进一步提升了基金风险防控等级,切实达到社保基金使用安全规范的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