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李永林
宝人社函〔2023〕185号
市民盟: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山寨证书”的提案》(第38号)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人社部门推行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主要为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类。自人社部启动技能人才技能等级评价改革以来,在我市人社部门已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机构共19家,评价范围涉及113个职业,244个工种,各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改革精神,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及专项职业能力评价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劳动者可通过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我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及职业(工种)相关信息,各机构严格在公布的职业工种范围类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并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监督指导。凡是不在公布范围内的机构不得组织开展技能评价考核工作,同时,也不允许备案机构超范围组织评价考核。
二、已完成的事项
一是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2022年,人社部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省统一安排部署,市人社局会同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中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收费、故意混淆概念误导欺诈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分别在市人社局网站、“宝鸡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公告,并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
“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涉及政府多部门及社会多层面的综合性工作。市人社部门按照省人社部门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山寨证书”治理工作,先后联合多部门开展了检查,同时人社部门坚持常态化收集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目前,我市发现的“山寨证书”线索均是外省市各类机构通过网络方式诱导群众办理,我们已按规定进行梳理上报。
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机构管理。将职业培训与企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聚焦培训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以增强就业能力、扶持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广泛开展多层次多种类职业技能培训。对开展企业职工培训的机构实行目录清单式管理,杜绝低效无效虚假培训。坚持开展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职业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虚假培训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杜彬,电话:0917-330935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