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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6-23 17:30:36

类别:A


签发人:李永林   


宝人社函〔2023〕176号



吕小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的提案》(第216号)收悉。结合我市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职业技能提升作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加各类劳动者收入、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培训赋能为举措,以稳定就业为目标,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努力使农村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夯实培训基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关于开展数字技能提升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以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数字技能培训、青年新职业培训、职业培训进校园活动等。深入贯彻落实我市“一四五十”发展战略,以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助力高质量产业发展,制定出台《宝鸡市重点产业链重点项目千人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支持各类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单位围绕重点产业链、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等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助力企业稳岗扩岗,重点群体技能就业。根据全市培训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调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将月嫂、泥塑制作、刺绣、汽车制造、钛材加工等一批特色工种和我市支柱产业工种纳入补贴目录,实现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差异化,工作推进精准化。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网上招聘超市、“秦云就业”小程序、“宝鸡就业”官方抖音平台、乡村大篷车等作用,宣传技能培训等惠民政策信息。

二是摸清培训需求,科学开展培训。依托镇街社保所和各级基层组织,坚持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就业意愿和参加培训的底子,建立培训需求动态管理台账。人社部门和培训机构以用工市场需求紧俏的专业为主导,结合县域特色产业和自身专业优势开办技能培训班,劳动者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参加培训。培训过程中,探索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将理论教学搬上网络,将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安全生产等知识贯穿培训全过程,方便劳动者不受时间、地域限制随时学习,采取“学中做、做中学”等通俗易懂的教学方式,使劳动者接受系统性职业技能培训。

2019年-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我局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群体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支持鼓励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就近参加技能培训,助力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时间共开展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为主的重点群体5.6万人次;2022年培训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为主的重点群体2.5万余人;2023年已开展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为主的重点群体4000余人。

三是落实培训补贴,提高就业质量。将职业培训与企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聚焦重点群体培训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以增强就业能力、扶持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广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鼓励引导技工院校深入开展校县、校校合作,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质量。2023年,为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培训的实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人社部门按培训后就业率高低落实培训补贴,就业率高于50%的,最高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40%给予补贴,着力推进培训就业“二合一”。

在培训机构方面,自2020年1月1日起,具有合法合规资质的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主管部门批准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均可组织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除免费参加培训外,在培训期间还可以领取一定标准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下一步,将采纳您的建议,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培训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围绕市场需求,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优化培训机制,规范培训活动,精准落实补贴政策,激励农村劳动力随市场需求变化来补充完善自身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王成虎,  电话:0917-390187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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