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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6-13 14:36:33

类别:A

签发人:李永林

宝人社函〔2024〕121号

王亚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民技能培训的提案》(第2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职业技能提升作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加各类劳动者收入、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培训赋能为举措,以稳定就业为目标,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努力使农村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摸清培训需求,科学开展培训。依托镇街社保所和各级基层组织,坚持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农村劳动者培训意愿、就业意愿和参加培训的底子,建立培训需求动态管理台账。人社部门和培训机构以用工市场需求紧俏的专业为主导,结合县域特色产业和自身专业优势开办技能培训班,劳动者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参加培训。培训过程中,探索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将理论教学搬上网络,方便劳动者不受时间、地域限制随时学习,并将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安全生产等知识贯穿培训全过程,采取“学中做、做中学”等通俗易懂的教学方式,使劳动者接受系统性职业技能培训。“十四五”以来,我市累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次。

二是坚持政策引领,夯实培训基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和《补充通知》等政策文件,对就业认定、补贴标准、监管要求等进行调整优化,以提升农村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数字技能培训、青年新职业培训等。根据全市培训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调整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将月嫂、泥塑制作、刺绣、汽车制造、钛材加工等一批特色工种和我市支柱产业工种纳入补贴目录,实现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差异化,工作推进精准化。

三是强化就业导向,提高就业质量。将职业培训与企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聚焦重点群体培训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以增强就业能力、扶持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广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鼓励引导技工院校深入开展校县、校校合作,提高农村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质量。人社部门按培训后就业率高低落实培训补贴,着力推进培训就业“二合一”,不断提升农民群体技能就业、技能致富。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培训后就业率,计划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加强培训宣传和信息公开,运用好“秦云就业”等信息平台,为农民群体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联系人:师晓庆,电话:326360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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