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高清苗
宝人社函〔2025〕160号
市民进: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提案》(第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发展壮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宝鸡市人社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部署,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做好招聘服务、薪酬改革、职称评审、继续教育等工作。
一、多措并举,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来”机制。一是多渠道开展招聘。坚持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省联考为主、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农村订单定向招聘等多种渠道为补充的公开招聘形式引进医疗卫生人才。2022年至2024年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共1270名,基层1242名,占招聘总人数的97.8%。其中通过公开招聘联考招聘医疗卫生类工作人员593人,县以下医学定向招聘562人,农村订单定向招聘74人,大学生乡村医生24名,服务期满特岗全科医生聘用17人。二是坚持招聘政策向基层倾斜。坚持将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与我市“一四五十”发展战略、乡村振兴工作相衔接,在招聘条件制定上,坚持对山区县、贫困县及乡镇卫生院实行适当放宽学历、放宽专业、放宽年龄,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确保最大限度地引进医疗卫生人才;三是稳定新招聘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允许山区县、原国家贫困县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及生源考生招聘,对所有县区新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实行5年以上的最低服务期。对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的医学类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给予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符合当地准入条件的人员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二、创新管理,激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干得好”活力。一是落实岗位设置自主权。严格执行《陕西省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社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宝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规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状况,事业单位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主管部门审核后,市人社局进行核准后及时按程序和管理权限做好人员聘用。二是提高岗位结构比例。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16年、2018年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先后两次对全市县及县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高、中级岗位设置比例做了提升。按照现行全省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公立医院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较同层级其他行业高出10%左右。2022年,我市出台相关政策,对在我市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的公立医院等高层次人才较为集中、岗位评聘矛盾特别突出的事业单位,高级结构比例可较同类型其他事业单位最高上浮5%。三是优化人员聘用管理。对创新突出贡献及高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在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称的,参加援外、援藏、援疆期间取得职称的,首次聘用可不占用原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优化人员聘用政策。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发展环境,有效激发了医疗卫生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三、强化激励,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留得住”待遇。一是提高医务人员待遇。2022年,报请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宝鸡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明确了公立医院的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对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所需薪酬总量单列等政策规定,针对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待遇水平增长缓慢等情况,专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核定工作的通知》,对乡镇卫生院在按全额事业单位标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允许将年度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结余部分不低于60%额度申报为下年度增量绩效工资。二是畅通职称评审,顶格落实基层卫生人才职称倾斜政策。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陕西省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时,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予以政策倾斜,对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重点评价其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近三年,全市共有216人享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取得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2023年度以来,严格执行《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新的政策标准,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近三年,全市共有512人报名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考试,418人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四、协同培养,提升基层卫生人才“能力强”素养。一是积极拓展继续教育培训渠道。结合开展苏陕协作人才互派交流活动,近三年,选派117人赴江苏省徐州市市属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跟岗锻炼、交流学习,有效提升我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推荐15名基层高级职称专业人才赴西安交通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参加全省卫生领域相关专业高级研修班。二是深入做好对口帮扶培训。2024年,8家市级三级医院对口支援14家县级医院,共派驻帮扶人员98人,手术示教198次,教学查房498次,举办学术讲座217次,培训县医院医务人员2575人次,遴选60人赴帮扶医院培训。27家县级医院帮扶140家卫生院,共派驻帮扶人员327名,培训卫生院医务人员7648人次,遴选175人赴帮扶医院培训。三是扎实开展基层培训项目。扎实组织实施市级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助理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等,不断提升基层卫生人才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认真吸纳宝贵建议,继续履行好相关职责:
一是持续深化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开招聘、岗位管理、薪酬激励、职称评审等政策,突出基层导向,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吸引力。
二是加强政策督促落实,指导并督促基层人社部门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国家及省关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基层一线人员。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难点问题。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认同感,营造关心支持基层卫生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发展壮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感谢您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和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筑牢群众健康“网底”贡献人社力量。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桑力华,电话:326299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