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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686/2024-00010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4-12-25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宝人社发〔2024〕41号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宝人社发〔2024〕41号

发布时间: 2024-12-25 16:19:57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高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40号).pdf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升建设水平。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场所优化建设,合理划设零工市场功能区域,加强日常运行指导监管,定期分析监测信息数据,完善零工市场(驿站)基本要素、建设服务、制度管理、服务能力等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以工代训,突出零工求职和企业用工核心服务内容,深入调查了解辖区零工技能状况,广泛搜集雇主、个体、企业等各类用工主体需求,大力挖掘大龄和困难零工岗位,统筹做好供需信息撮合、培训需求收集、权益维护引导等服务,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三、落实台账管理。按照省厅台账式管理要求,建立零工求职、用工需求、培训需求、权益维护等工作日志,细化完善登记项目,详实记录服务开展情况,准确反映服务成效,妥善保存留档,为零工市场运行评估提供基本依据。

四、灵活服务时间。各县区零工市场要紧贴零工求职需求,灵活调整工作时间,最大限度匹配零工群体求职时间,在零工求职高峰时间段正常开门提供服务。主城区以及其他单独设立零工市场的县区,要统筹做好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的服务保障,合理安排工作力量,确保零工服务不间断。

五、提升服务质量。牢固树立“零工市场为零工”服务意识,建立并落实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结办制等公共服务机制,走进零工群体、走进社区、走进企业,开展上门服务、主动服务、规范服务,耐心回应零工关切,使零工服务更有“温度”。同时,公布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六、广泛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全媒体平台,加强零工招聘活动组织频次,延伸零工服务触角,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工作亮点,扩大零工市场辐射力和影响力,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区具体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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