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福建省艾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754968827K |
法定代表人 |
陈海斌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宝市人社监罚字〔2021〕第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报送书面资料 |
处罚依据 |
第三十条第(三)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3 |
处罚有效期 |
2021-04-28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