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办发﹝2023﹞4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县(区)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宝鸡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共计发放社会保险补贴51513.04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7-3260185
附件:2023年度宝鸡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引育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汇总表.pdf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