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人社局、宝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宝人社发〔2025〕19号)精神,经数据比对,企业确认、市、县(区)经办机构初审、复核,市人社局审签,拟同意对符合条件的488户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徐婷 电话:0917-3901811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西4楼
附:2025年度宝鸡市第一批拟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xlsx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