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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宣传问答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5-31 16:28

一、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补贴对象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并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
  二、哪些工种可以享受补贴?
  答: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目录(http://zscx.osta.org.cn/)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三、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四、补贴期限多久?
  答:自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之内。
  五、提供的资料是什么?
  答:《陕西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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