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销或核减。现将有关岗位核销、核减和最终招聘计划情况予以公告。
表中(附件)未涉及的岗位保持原招聘计划不变。核销核减岗位中涉及的人员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退回。
附件: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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