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险 > 养老保险

岐山县“六举措”圆满完成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1-16 00:00

   

2017年以来,岐山县蔡家坡镇稳慎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专题研究,镇村积极配合,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领导重视,主动作为。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多次向县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此项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府于83日召开常务会议,科学研判、专题研究,并调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落实财政补贴资金,为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认真摸底,科学测算。经前期摸底,蔡家坡镇符合条件的涉及13个村35个村民小组4148人,按照2017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61626元的60%为基数,20%的缴费比例,参考去年试点实际参保人数,确定10%的参保比例进行测算。

三是大力宣传,分批培训。岐山县将政策要点、趸缴计算办法及办理程序印制成宣传彩页,方便群众理解及咨询,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县居险中心主任张淑萍带领业务骨干深入试点镇、试点村,分批次召开研判会、推进会、培训会,面对面向群众宣讲政策,算对比账,答疑解惑,使被征地农民掌握政策、领会精神。

四是严格审核,应参尽参。由县人社局牵头抓总,蔡家坡经开区财政保障,县居险中心举行政策业务指导,蔡家坡镇具体实施,严格按照程序及时间节点,有力有序组织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

五是强化督导,强力推进。县人社局局长李安平多次到蔡家坡镇指导开展被征地试点工作,现场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市人社局副局长杨天明、市居险处副处长宁伯阳等领导先后两次来岐山调研督导被征地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六是财政保障,先期拨付。依据省厅试点办法,在年末财力吃紧的情况下,蔡家坡经开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先期将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位,被征地农民只需缴纳趸缴总额的三分之二,有效解决了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趸缴压力过大的困难。

截至1215日,蔡家坡镇共有98名被征地农民已全部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1712月办理退休审批,20181月开始领取1035元及其以上金额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岐山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

 

主办: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营维护及技术支持: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1号楼 电话:12333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03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