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险 > 工伤保险

2023年度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公示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1:35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2023年,按照上年度基金收入3%的计提比例提取工伤预防费593.9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市工伤预防费支出317.56万元。其中,宝鸡市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支出95.58万元;工伤预防宣传支出161.91万元;工伤预防培训支出42.67万元,征订工伤预防报刊书籍支出17.4万元。


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0日


主办: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营维护及技术支持: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1号楼 电话:12333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03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