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2023年,按照上年度基金收入3%的计提比例提取工伤预防费593.9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市工伤预防费支出317.56万元。其中,宝鸡市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支出95.58万元;工伤预防宣传支出161.91万元;工伤预防培训支出42.67万元,征订工伤预防报刊书籍支出17.4万元。
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