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职工:
现将宝鸡市工伤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资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单位申请鉴定时提示无认定信息的,先联系工伤认定机构将该条工伤认定信息进行补录!
!受伤害职工必须满足“停工留薪期结束、病情稳定医疗终结、二次手术结束”方可申请劳
动能力鉴定!
!请严格按照下方材料清单要求上传鉴定申请材料(PDF格式),资料不全的申请将被退回!
一、报送方式
网厅线上申请,详细操作手册见下方附件。
https://sxshbx.qinyunjiuye.cn:12036/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
1_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用户使用手册 (单位网厅).pdf
二、报送流程
单位线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线上审查→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组织面鉴
!面鉴时职工需将以下资料带到鉴定现场(自备A4牛皮纸档案袋)!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办理
病情稳定、医疗终结、停工留薪期终结的工伤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申请。
2、申请资料
(1)《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系统内生成后自行打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一个月内医疗机构的复查病历、诊断证明、医学影像(片子)及医学影像报告单(多个部位受伤的,复查需包含所有受伤部位),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在提交申请时,需提供近一个月内“肺功能”及“血气分析”报告;
(5)工伤职工既往所有治疗的有效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复印或复制的完整病历材料;
(6)申请辅助器具配置的,若已配置了辅助器具,需在申请资料中附辅助器具配置的门诊发票或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
(7)提交申请的职工或单位,需自备A4牛皮纸档案袋。
(二)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申请单位为行政主管部门,企业职工申请单位为用人单位。
2、申请资料
(1)《宝鸡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系统内生成后自行打印);
(2)职工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既往治疗的有效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复印或复制的含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其中:
①呼吸困难或心功能不全的职工,需提供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住院治疗,或每月二次以上(含二次)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并坚持服药一个疗程以上的有关病历。
②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职工,需提供24个月以上的住院治疗,或每月二次以上(含二次)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并坚持服药一个疗程以上的有关病历。
③精神分裂症、难治性的情感障碍和强迫性人格障碍的职工,需提供60个月以上的住院治疗,或每月二次以上(含二次)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并坚持服药一个疗程以上的有关病历。
(4)提交申请的职工或单位,需自备A4牛皮纸档案袋。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