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保险 > 工伤保险

关于领取2024年第一批(2024年1月22至30日面检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通知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6:18

各相关单位、工伤职工:

2024年第一批(2024年1月22日至30日面检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录入打印完毕,自2024年4月1日(周一)起各有关单位(详见附件)前来办理领取手续。

领取方式:

1、单位申报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工伤经办同志对《2024年第一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进行查询后,携表中本单位名称前审批文号前来领取。

2、单位申报的劳动能力鉴定,由非单位工伤经办同志前来领取的,由领取人对《2024年第一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进行查询后,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携表中本单位名称前审批文号前来领取

3、个人申报的由申请人携工伤职工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近亲属代为领取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近亲属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领取时间:2024年4月1日(周一)起,每周一至周五,早9:00-11:30,下午14:30-17:00

5、为提高效率,节约用人单位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公示表》内序号自行打印填写送达回证,并在送达回证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时现场提交送达回证至劳动能力委员会工作人员

6、请各相关单位或工伤职工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手续不全者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17—3262964 3262978

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四楼410室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第一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xlsx


2024第一批鉴定送达回证.docx

劳动能力鉴定送达回证(模板).pdf



主办: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营维护及技术支持: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1号楼 电话:12333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03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