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工伤职工:
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面鉴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录入打印完毕,请各有关单位(详见附件)前来办理领取手续。
领取方式:
1、单位申报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工伤经办同志对《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面鉴人员鉴定公示表》进行查询后,携表中本单位名称前审批文号前来领取。
2、单位申报的劳动能力鉴定,由非单位工伤经办同志前来领取的,由领取人对《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面鉴人员鉴定公示表》进行查询后,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携表中本单位名称前审批文号前来领取。
3、个人申报的由申请人携工伤职工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近亲属代为领取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近亲属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0917—3262964
联系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四楼410室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