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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11:13

          


           宝劳鉴字〔2023〕A-1711号送达公告


宝鸡鑫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的杨林芳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八级B.2.12 ;伤残等级为捌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因无法邮件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鉴字〔2023〕A-1711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410办公室,联系电话:

3262964)领取书面鉴定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宝劳鉴字〔2023〕A-1794号送达公告


陕西同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我委受理的李廷菊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九级23项 ;伤残等级为玖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因无法邮件及当面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鉴字〔2023〕A-1794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410办公室,联系电话:3262964)领取书面鉴定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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