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工伤职工:
2018年10月受理的工伤认定已审批完毕,请各有关单位(详见附件)前来办理领取手续。
领取方式:
1、单位申报的工伤认定,由单位工伤经办同志对《2018年11月工伤认定决定名单表》进行查询后,携表中本单位名称前审批文号前来领取。
2、单位申报的工伤认定,由非单位工伤经办同志来前领取的,由领取人对《2018年11月工伤认定决定名单表》进行查询后,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携表中本单位名称前文号前来领取。
领取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四楼410室宝鸡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9173262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