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第三批劳动能力鉴定资料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10-16 00:00
各有关单位,工伤职工:
2017年第三批劳动能力鉴定资料报送时间现已确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送地点
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410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报送要求
1、病情未稳定、停工留薪期未终结的工伤职工不能参加鉴定;
2、报送资料人员需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
3、报送资料人员需对资料中诊断证明、病历材料和检查报告单进行自查,确保医疗资料的完整性;
4、报送资料人员需携带纸质制式档案袋(一人一份)。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