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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4年第五批 (2024年11月12至15日面检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通知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13 14:43

各相关单位、工伤职工:

2024年第五批(2024年11月12日至15日面检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录入打印完毕,自2025年1月16日(周四)起,各有关单位、工伤职工(详见附件)到指定地办理领取手续。

领取地点:

本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委托各县区经办单位发放,领取地点以附件《2024年第五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或下方链接为准,请各单位、职工务必按照表内指定地址领取。

    2024第五批劳动能力鉴定领取清单(点击查看)

领取要求:

1、单位申报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工伤经办同志对《2024年第五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进行查询后,携表中本单位名称前审批文号领取。

2、单位申报的劳动能力鉴定由非单位工伤经办同志前来领取的,由领取人对《2024年第五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进行查询后,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携表中本单位名称前审批文号领取。

3、个人申报的由申请人携工伤职工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近亲属代为领取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近亲属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领取时间2025116日(周)起每周一至周五早9:00-11:3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5、为提高效率,节约用人单位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公示表》内序号自行打印填写送达回证并在送达回证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时现场提交送达回证至劳动能力委员会工作人员

6、请各相关单位或工伤职工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手续不全者不予受理。

附件1:劳动能力鉴定送达回证(模板).pdf

    附件2:2024年第五批鉴定送达回证.docx

    附件3:2024第五批劳动能力鉴定领取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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