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对象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公布1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
附件:2023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
主办: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营维护及技术支持: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1号楼 电话:12333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03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