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工伤职工:
2018年2月受理的工伤认定已审批完毕,请各有关单位(详见附件)前来办理领取手续。
领取方式:
1、单位申报的工伤认定,由单位工伤经办同志对《2018年3月工伤认定审批结论名单表》进行查询后,携表中本单位名称前审批序号前来领取。
2、单位申报的工伤认定,由非单位工伤经办同志来前领取的,由领取人对《2018年3月工伤认定审批结论名单表》进行查询后,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携表中本单位名称前审批序号前来领取。
领取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四楼410室宝鸡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9173262964
附件:2018年3月工伤认定审批结论名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