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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辅助器具配置程序变更的通知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08-15 00:00

 

各有关单位,工伤职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7号《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辅助器具配置资料及程序已变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辅助器具申请配置程序并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进行,申报材料时间严格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资料时间进行。

二、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按照网站《宝鸡市申请配置辅助器具资料及程序》规定进行。

三、原宝鸡市申请配置辅助器具资料及程序废止。

四、本规定自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执行。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

主办: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营维护及技术支持: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1号楼 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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