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宝中、省及市属相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按照《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建设提升“宝鸡技工”品牌效应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7〕21号),《宝鸡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宝人社发〔2017〕84号)要求,现就2022年宝鸡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
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三秦工匠、陕西省首席技师、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之一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具有技师及以上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了较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民间艺人。
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技能人才有关待遇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上年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措施和制度;与企业联系紧密,校企合作卓有成效;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开设有预备技师层次教学。
二、申报资料及程序
(一)申报程序。驻宝中、省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申报材料报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企业报县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申报资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条件要求择优确定项目候选单位。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候选单位推荐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项目报告,包含项目候选单位名单、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2.项目候选单位呈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3.项目候选单位呈报的申报报告。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计划和目标等。建设期一般为1年。
4.项目候选单位呈报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上年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的相关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5.项目候选单位的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技能大师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和宝鸡工匠、宝鸡市技术能手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评审考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考核,确定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产出要求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
(二)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规范运作。
(三)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四)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五)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资金安排
对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工作。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补助。
五、评估验收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供必要支持,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本行业、本地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交流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产生经济效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项目产出的要求适时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工作及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六、材料申报
申报材料于2022年11月16日前提交(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资料过期不再受理。相关表格请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
联系电话:3263604
电子邮箱:
资料报送地址: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7楼738室)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