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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6-04 14:19:05

类别:C

签发人:李永林

宝人社函〔2024〕105号

刘舒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男性教师招录比例的提案》(第2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原则,教师队伍配置得到较大改善。一是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中青年教师成为主体。其中,中小学教师中45岁(不含)以下约占70%;二是教师素质大幅提高,高学历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成为教书育人的主力军。但是也存在您提案中所说的教师队伍性别结构不合理,中小学女教师比例偏高问题。

根据我市教育部门2023年底统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专职教师总数为34619名,其中女性占比为71.6%,特别是全市学前班、幼儿园专职教师中女性占比为96.6%。教师队伍性别比例不平衡较为突出。

中小学教师性别比例不平衡是复杂的社会问题,既有教师职业对男性吸引力不高的原因,也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就业观念变化、就业选择多元密不可分。近年来,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从多个方面入手,提高教师职业吸引力,优化教师队伍性别结构。

一是提供更多发展机会,畅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积极贯彻人社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适当提高了中小学教师岗位高、中级结构比例,首次在学前教育阶段设立了正高级职称,为更多教师职业发展提供条件,受到中小学教师的普遍认可和欢迎,充分调动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性,对优化配置资源,加强基础教育师资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提高地位和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积极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在中小学教师薪酬待遇方面,我们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要求,实行多部门联动,健全机制,强化举措,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在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统筹考虑教师工资待遇,从制度上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当地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同时,督促县区认真落实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及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补助增量绩效工资,保障了义务教育教师各项工资待遇落地落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一线倾斜、向骨干教师倾斜,向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向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偏远学校倾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热情,提升了教师队伍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合理设置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保招到人。在贯彻现有公开招聘各类政策规定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教师类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积极探索性别条件设置。对部分确实更适合男性的招聘岗位条件后备注适合男性,引导更多男性报考;对高温、野外等不适合女性的招聘岗位允许限定男性报考。在今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省联考中,在金台区等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时,首次探索性的提出对招聘计划数为2名以上的岗位,设置了半数的男性限定,确保招到男性老师。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优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关系高校、教育、就业、应聘人员、传统社会观念等方方方面面,我们还需要在相关师范院校招生政策,应聘者就业观念等方面全社会共同发力,引导更多男性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教育等部门,对中小学教师性别比例不平衡问题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性别结构,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为全市教育事业提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宝鸡教育事业发展和人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桑力华,电话:3262997)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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