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高清苗
宝人社函〔2025〕161号
市民进: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在教师招录时增加心理测试的提案》(第76号)收悉。该建议由市人社局主办,市教育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立足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际,聚焦教师心理健康问题,准确地指出现行教师招聘政策中对心理健康评估的缺失问题。尤其是教师作为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其心理健康水平直接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身心发展。
目前,我市教师招聘严格遵循《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在心理健康评估方面,虽未专门设置“心理测试”环节,但也通过以下方式间接考察应聘者心理素质:
1.面试环节考察:通过试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观察应聘者的情绪稳定性、抗压能力和沟通能力;
2.政审环节审查:在政审环节中,通过单位考察、社区走访等方式了解其社会适应能力;
3.试用期动态评估:新入职教师需通过一年试用期考核,学校对其工作表现及心理状态进行跟踪。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向省上建议,在《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修订中争取增加心理健康评估环节,设定心理测试标准,将测试结果作为招聘聘用的重要参考。
再次向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段宇航,电话:326299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