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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宝职办发〔2022〕80号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26 16:25

各县(区)人社局、文旅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我市2022年中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全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从事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和文物博物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已退休或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职,作风端正。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2018年以来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4.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评审条件

1.评价标准

艺术系列按照《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62号)执行;图书资料系列按照《陕西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陕职改办字〔2013〕44号)执行;群众文化系列按照《陕西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陕职改办字〔2013〕45号)执行;文物博物系列按照《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64号)执行。

2.不得申报情形

1.近5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3年不得重新申报。

三、申报推荐程序和材料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所属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人员填写《公示及公开监督情况表》。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的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1.县(区)人事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2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单(1份A3纸,并提交电子版)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8份A3纸双面打印,并提交电子版)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

7.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以前毕业的,须提供学籍档案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附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组织、人社部门岗位聘用文件或岗位聘用审核表复印件

10.由系统打印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审核单位盖章)

11.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论文、著作等原件及复印件

14.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评审表贴3张,电子版1张为JPG格式,626×413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申报材料5-13项使用A4纸复印,按顺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呈报单位印章。

以上表格可登陆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whhlyj.baoji.gov.cn/)“政务公开—文旅文件”栏目下载。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转换到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岗位的,本人申请职称转换,须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新从事专业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国家已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专业,与其它系列(专业)不得转换。

(二)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艺术、图书、群文、文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备案。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次进行。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支持政策。对符合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要求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职称予以政策支持。

(四)年限及论文要求。申报人员的任职时间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单位正式聘用(聘任)时间算起,任职时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业绩成果等完成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报送材料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省财政厅等部门核定标准: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收费200元。

报送材料地址:宝鸡市行政大道广电传媒大厦12楼1226室

联系人:张岐       联系电话:3263262



宝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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