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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宝职办发〔2022〕79号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25 16:34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人社局,市级各新闻单位:

按照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市级各新闻单位和各县区融媒体中心(县区广播电视台)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恪守党的新闻工作纪律,热爱新闻工作,认真践行“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积极参加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近5年来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坚持工作。

5.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各用人单位符合评审条件且在新闻采编岗位的聘用人员也可以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全日制博士学位;

2.具备全日制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认定中级职称;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聘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4年以上;

4.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聘任助理记者(助理编辑)4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

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单位正式聘任的年限,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2022年12月31日。

(四)业绩条件

1.申报记者(编辑)任职资格人员应获得宝鸡新闻奖三等奖以上或宝鸡广电新闻奖三等奖以上。所有奖项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的、有个人署名的新闻编采奖项。

2.申报职称人员如需提交论文,应为任现职以来在新闻专业期刊(期刊必须具有ISSN或CN,不含报纸、增刊、特刊、专刊、内刊及电子网络版等)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2000字以上)2篇,其中论文须有一篇为第一作者;论文发表时间截止2022年10月31日之前;同一篇论文一稿多投,不能重复计算;市级申报人员不提交论文的,可参加评审,但不获得相应分值。

(五)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从2018年至2022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六)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含)以上;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由申报新闻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一)评审表格

报送材料目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简表、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宝鸡市新闻专业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汇总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宝鸡市新闻中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等见附件。

(二)评审资料

1.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主管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求表中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注明参评人员材料公示结果,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要求表中“其他考核测验登记”一栏中,注明参评人员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4)《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要求填报单位和主管单位分别加盖单位公章;

(5)《宝鸡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需单位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经手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6)参评人员所有证书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要求委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要求逐项认真审查并签字盖章;

(7)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参评的,档案在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后统一申报;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申报。

2.申报人员提供的资格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简表》8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近五年)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请务必提供从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需提供学籍档案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近五年考核表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2018年—2022年)复印件(个人信息和继续教育学时页均复印);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文件批准时间界定)的业务获奖证书复印件;

(8)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新闻、通讯、言论等方面代表作品12篇(复印件);

(9)参评论文、论著复印件;

(10)个人业务自传(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情况)。

以上2-10项依次装订成册。

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公章。

(三)其他材料

1.申报人需提供本人电子照片,规格为:蓝色背景、jpg格式二寸照片,建议626(高)×413(宽)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电子照片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18位)”,比如,张三&6103261900090925XX.jpg。

2.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3.现使用姓名与个人提供的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申报材料中如有笔名的,均应提供相关证明;用笔名发表的论文或获得奖项,须由所在单位和出版部门、颁奖部门同时出具证明。

四、有关情况说明

1.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新闻专业岗位,须在新闻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2.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支持政策。对符合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革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要求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职称予以政策支持倾斜。

3.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中级职称评审,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课题等替代。

4.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获奖、科研课题结题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五、报送材料要求

材料报送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材料袋上请粘贴《报送材料目录》,并注明联系方式;评审表、考核表、评审简表一律为A4规格,评审表、考核表双面打印,骑缝装订)。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由工作人员视情况将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完善;补充完善后再次提交的评审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对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予以退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各县区人社局、市级主管部门初审后,务于11月21日前送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市行政中心1号楼11层1132房间市委宣传部新闻科,联系电话:3260616),逾期不再受理材料。


       附件:附件1报送材料目录.docx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简表.docx

                 附件3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docx

                 附件4宝鸡市新闻专业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汇总表.docx

                 附件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6宝鸡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docx

宝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宝鸡市新闻专业中级职

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主办: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营维护及技术支持: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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