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宝鸡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及实施细则》(宝办发〔2023〕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宝鸡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引育政策申报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宝人社发〔2023〕20号)精神,经企业(个人)申报,县(区)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宝鸡合力叉车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661855.48元,对符合条件的张龙龙等6名高级工发放生活补助30000元,共计1691855.48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7-3260185
附件:
2024年度宝鸡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引育社会保险补贴及生活补助资金汇总表.xls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