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5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03 14:55:00

类别:A

签发人:高清苗

宝人社函〔2025〕158号

王晓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的提案》(第4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平等就业权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保障平等就业权利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稳就业、就好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出台一系列稳就业支持政策,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指导,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实现公平就业。

一是健全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围绕保障妇女、残疾人、大龄农民工等易发生就业歧视的重点群体,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关于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大龄农民工劳动就业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举措,以切实维护就业权益为导向,把建立预防联动机制、规范招聘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维护合法就业权益作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主要任务,为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筑牢“第一道防线”。

二是搭建平台拓宽就业渠道。积极构建“政策稳岗、培训赋能、创业带动、失业帮扶、公岗兜底”全链条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民工、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将岗位直接送到就业困难人员手中,最大限度促进人岗匹配。截至5月底,全市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6场次,提供各类岗位15.94万个。累计扶持发展社区(村镇)工厂159个、就业帮扶基地230个,吸纳就业3.73万人,其中吸纳脱贫劳动力、边缘户4838人。结合县域产业发展和自然禀赋培育特色劳务品牌38个,指导劳务品牌不断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帮助知名劳务品牌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带动就业40余万人。

三是突出培训赋能促就业。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培训行动为牵引,突出先进制造、家政服务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结合本地特色产业、民营企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用工需求和技能需求,提高培训针对性和用工适配度。对有培训需求、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围绕发展乡村产业带动就业,支持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开展技艺传承和技能培训。截至5月底,开展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6434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2216人次。

四是积极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帮助创业群体入驻政府运营的创业载体,凡入驻创业载体的创业者,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租金及税收等优惠;强化创业金融支持力度,简化小额贷款担保环节,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创业孵化补贴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创业负担,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大力发展实体产业,为富余劳动力提供更多、更稳定的就业岗位。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每人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截至5月底,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亿元,新增创业主体117个,带动就业866人。

五是强化监管规范招聘活动。以规范招聘行为为重点,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履行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及时纠正发布含有学历、性别、民族等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六是织密权益保障服务网。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指导各类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提高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水平。畅通窗口来访接待、12345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就业歧视相关举报投诉,为劳动者主动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帮助。加大对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合法权益行为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观念的转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社会各界持续努力,共同创造公平就业良好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加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提升人社服务质效,把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工作干到实处,让就业有门路、创业有保障、干事有舞台,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郭孟宇,电话:326298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营维护及技术支持: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1号楼 电话:12333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03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