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崔新荣
宝人社函〔2026〕132号
马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提案》(第4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5月,宝鸡开始全面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文件规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行省级统筹,各级政府对同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负责。全省制定和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
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严格落实中、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市县同步、一体推进”的工作原则,紧跟全省制度改革总体进度,对标先进追赶超越,持续夯实经办基础,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经办服务和中心审核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业务申报、审核全流程一网通办,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经办工作规程,结合经办工作实际,不断优化规范业务办理流程,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模式应用。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级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网络终端、电话、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可实时查询在职缴费、退休待遇领取等个人权益记录。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趋势影响,财政支出压力持续加大,基金收支缺口给市县(区)财政带来了较大压力。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群体为编制内工作人员,参保缴费总体保持平稳,基金征缴收入增长空间有限。而领取退休待遇人数逐年增加,“十四五”期间年平均增长保持在2.7%,且养老金计发标准逐年提高、连续多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市县(区)普遍存在基金收不抵支的情况,各级财政兜底保障负担进一步加重。
从长远看,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实施市级统筹,有利于均衡县(区)基金收支压力,实现基金统一调剂使用,健全风险共担机制,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夯实养老金发放长效保障基础。今年以来,省级层面已就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组织相关调研。各地市普遍反映,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市级统筹首要难题是基金共济与市县(区)财政分级责任平衡,存在“县区管事、市级出钱”事权财权错位的问题。同时,各县(区)职业年金财政配套不均衡,历史遗留待遇问题化解压力较大,县(区)经办力量强弱不均,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不足,实施市级统筹后易出现县(区)征缴清欠内生动力弱化、基金风险向上集中等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大政策的制定、调整权限归属中、省层面,市、县(区)无相关政策制定与调整权限。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稳妥推进实施市级统筹,循序渐进化解各类矛盾问题,有效提升改革容错空间,确保整体工作平稳可控、落地见效。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8日
(联系人:吕坤,电话:390189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政协提案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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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编号 |
第417号 |
承办单位 |
宝鸡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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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吕坤 |
电 话 |
39018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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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题目 |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市级统筹的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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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工作的评价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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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答复函办理工作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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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签名 (单位盖章)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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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与答复函同时送提案者;提案者签字后由承办单位送市政府督查室,不填写视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