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686/2026-00004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6-09-17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人社发〔2026〕26号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19 14:20:0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宝鸡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宝鸡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宝鸡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主要阐明未来五年人社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总体思路

“十四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人社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牵引,深入实施“一四五十”战略,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稳就业促增收硬仗,人社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十五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十四五”发展成效

坚持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抓手,实施就业“三项工程”,承办全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现场会、全省首届劳务品牌交流活动,“八策共施稳就业促增收”做法被《陕西督查》刊发推广,就业创业提质增效。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高质量参保行动,探索建立“12522”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新机制,开创西部地区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先河”,社保体系更趋完善。出台宝鸡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引育政策,构建“四位一体”新型学徒制培训新模式,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宝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事人才更具活力。创建全国示范企业6家、全省示范工业园区1家,推行“调解仲裁+就业”模式,我市连续三年获评全省治欠工作考核A级等次,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探索“1+6”模式高效推进“人社工作进园区”,率先上线全省失业工伤一体化信息系统,高效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公共服务便捷高效。“十四五”时期,市人社局荣获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第二节  “十五五”思路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和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实施“双极带动、多点支撑、三区协同”战略,深化推进“人社工作进园区”,着力实施“三大行动”“九个工程”“七项计划”,加强政策和服务高品质供给,持续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公平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更加有力有效,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质效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1:“十五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十四五”实现值

2030年目标值

属性

一、就业培训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5.79〕

〔20〕

预期性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9.4〕

〔6〕

预期性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万人)

〔2.5〕

〔1.7〕

预期性

4.城镇调查失业率(%)

<5.5

<5.5

预期性

5.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5〕

〔5〕

预期性

6.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8〕

〔3〕

预期性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4.6

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约束性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6.31〕

〔28.5〕

预期性

1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7.03〕

〔49.5〕

预期性

11.企业(职业)年金基金规模(亿元)

〔68〕

预估〔70〕

预期性

三、人事人才


12.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1.63〕

〔1.8〕

预期性

13.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万人)

〔15.1〕

〔16〕

预期性

14.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5〕

〔2.6〕

预期性

15.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0.5〕

〔0.4〕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5以上

65以上

预期性

1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3以上

93以上

预期性

1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8以上

98以上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9.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达到持卡人数的90%

达到持卡人数的90%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积累数。


实施“397”战略(“三大行动”“九个工程”“七项计划”),推动“十五五”全市人社事业发展规划目标落实见效,为宝鸡加快建设陕甘川宁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贡献更多人社力量。

专栏2:“十五五”发展实施路径

1.实施“三大行动”。一是高质量充分就业行动。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实现就业困难人员更好就业。推进县域就业服务功能提升行动,实现县区规范化零工市场全覆盖。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打造创业孵化生态圈。二是高效能服务提升行动。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高质量参保行动,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推动参保率、续保率和缴费水平稳步提高。实施“智慧就业”公共服务提质行动,推动“一库一平台”落地应用,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开展社保基金管理专项行动,推进落实全险种基金财务“一本账”管理,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三是创新性改革攻坚行动。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支持高校等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工资水平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广“安薪陕办”二维码,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提高劳动力市场价位信息服务效能。深化工伤及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巩固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等改革试点成果。拓展延伸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组织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2.聚力“九个工程”。劳务品牌培育工程,选树省级劳务品牌达到7个。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技工院校年度招生完成省定计划。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工程,依托以国赛为引领、省赛为龙头、行业赛事为主体的竞赛体系,组织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程,实现数字领域新职业培训机构全覆盖。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申报实施高级研修项目。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工程,培育协调员200人以上,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推进人事考试“一网通办”等数字人社建设,实现全链条信息化管理。人社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人社领域应用服务整合,实现与陕西人社一体化工作服务平台对接,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调解仲裁智能化建设工程,推进调解仲裁智能化、数字化,提升调解仲裁服务效能。

3.推进“七项计划”。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计划,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开展返乡创业专家基层行活动,鼓励支持农民工外出务工、返乡创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升计划,落实国省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部署,推动市县结合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人力资源服务业提质扩能计划,培育人力资源骨干企业,引导发展高端业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和青年人才集聚计划,组织参加全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培养引进一批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吸引青年人才来宝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每年开发见习岗位1500个以上,强化实名登记和“1131”帮扶,确保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90%以上。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每年新培育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500人左右。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引服务,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章  精准施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完善就业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第一节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产业布局、政策制定与资源配置,推动各类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提高经济发展就业带动力。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挖掘人工智能领域就业潜力,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发挥各类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完善灵活就业权益保障机制,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维护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社会保障等政策,提升减税降费、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落实精准度、便捷度,引导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拓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银发经济、绿色经济等新领域就业空间,积极开发新业态岗位。持续打好稳就业促增收硬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节  积极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供“1131”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围绕钛及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集群和服务行业、新兴领域,充分挖掘就业潜能。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直播电商、共享经济等新就业形态,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健全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深化省内外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实施家政劳务对接行动,稳定农村劳动力务工规模。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援助,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等吸纳就业作用,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做好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四创联动”体系,深化“大赛+基金+孵化”模式,分类推进“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鼓励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专栏3:“十五五”时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项目计划

1.麟游县创新融合产业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2.4亿元,建设标准化厂房11栋、宿舍楼1栋、创业创新孵化基地1栋,项目建成后预计带动群众就业1200人,实现产值10.5亿元,税收5500万元。

2.扶风县标准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零工市场(驿站)项目。计划总投资940万元,在8个镇街、116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建设标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零工市场(驿站),项目建成后优化县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  深化实施就业“三项工程”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以“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牵引,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做优擦亮“宝鸡技工”品牌。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持续壮大升级劳务品牌,围绕养老、托育、医疗护理和家政等紧缺行业,培育更多“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实现“一县一品牌”。实施就业服务提质工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机制,提升综合性零工市场运营质效,统筹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开展“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等系列活动,优化“秦云就业”服务功能,探索“人工智能+就业”场景应用,提高就业公共服务便利性、可及性。


第三章  持续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公平可及性、安全性、便捷性、规范性。

第一节  推动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落实

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落实落地。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有条件、有意愿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深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稳妥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及配套政策。按照中省统一部署,稳步调整社保待遇水平,推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扩大集体经济补助试点范围,做好城乡居保社会资助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范并落实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巩固落实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按照国省部署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兜牢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落实配送平台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

第二节  推进社保精准扩面提质增效

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持续推进高质量参保计划。落实中省关于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关举措。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精准定位、分类施策,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持续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巩固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成果。引导城乡居保参保人员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推动市级基础养老金调整适当向高龄人员、累计缴费超15年的人员倾斜。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持续扩大超龄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规模。精准开展“数据找人”,逐步推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同步参保登记。

第三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健全覆盖全险种、贯通全流程的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优化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宣传“五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持续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督机制,持续增强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防范能力。持续加强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监管力度。推进落实全险种基金财务全国“一本账”管理,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节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优化完善经办服务流程,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高跨地域、跨层级经办协同能力。常态化开展社保政策法规宣传和经办业务培训,增强企业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化社银合作,推进“智慧社保”,拓展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业务通审”,推进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均等可及、智慧高效。强化社保经办风险防控,加强社保数据治理,构建全险种业务“大管控”体系。


第四章  建立激发人才活力的体制机制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第一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培养和支持力度。加强人才协作,完善有序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依托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等国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面向“高精尖缺”人才和“卡脖子”领域、重点发展行业,支持选拔一批全市行业领军人才。完善青年人才全链条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才工作,加强省级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优化人才联系服务机制,做好专家休假、健康体检等工作,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强化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培养机制,聚焦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培育一批高技能人才,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供给。发展高质量特色技工教育,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支持技工院校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设技能培训班,推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一校一特色”。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严格社会评价机构遴选,创新产教评、一评两证、以赛代评等评价方式,加强全链条信息化监管。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置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岗位,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开展“校企双进”产教联盟活动,破解技能人才引育留用难题。实施技能强企行动,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国赛省赛,以赛促学促训。

专栏4:“十五五”时期技能人才建设项目计划

1.渭滨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750万元,建设四层框架结构实训楼1栋、三层实训附属楼2栋,总建筑面积4536.04㎡,购置配套教学及实训设备器材,提供实训培训一体化服务。

2.支持5个县区争取实施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支持陇县、眉县、凤翔区、陈仓区、太白县建设公共实训基地,以技能培训拓展增收渠道。

3.创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遴选优质企业和职业院校申报创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基地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

第三节  全面优化留才用人良好生态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引育留用”齐抓共管,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障碍,营造良好人才生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推行“揭榜挂帅”制度,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氛围。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构建人力资源与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协同发展产业体系,支持县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平台。畅通劳动力要素市场渠道,全面清理以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流动和融合创新,激励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行动,支持链主企业、产业协会与技工院校联合建设产教融合基地,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联合培育高技能人才。动态编制发布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精准引育留用发展急需人才。

专栏5:“十五五”时期人才服务发展项目计划

宝鸡高新区科技新城人才公寓项目。计划总投资1538万元,利用陈仓区城虢和院项目商品房改建人才公寓45套,实现“拎包入住”,便利人才来宝就业创业。

第四节  着力激发人事人才内在活力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等制度落实。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支持鼓励教育、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机制。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正向激励作用,按规定申报评比表彰项目,持续加强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规范管理。积极做好中省评比表彰推荐工作,依法依规推荐评选,确保人选质量。强化先进典型事迹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章  推进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统筹三次分配关系,健全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和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推动合理提高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

第一节  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

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加大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资政策倾斜力度。分级分类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和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持续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巩固“不低于”成果。强化事业单位工资分类监管,规范领导班子成员薪酬。落实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探索开展事业单位薪酬调查,推进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二节  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完善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薪酬调查,强化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各层级企业薪酬管理,开展企业工资信息备案,强化穿透式监管。引导企业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推动薪酬分配向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强化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服务效能,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职工劳动报酬权益。

第三节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推进落实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深化全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强化工资性收入与企业效益协同,完善重点产业链薪酬激励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加大重点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实施力度,优先吸收带动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构建知识、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聚焦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以及新业态、新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引导劳动者通过教育培训、技能竞赛等提技增收。促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健康发展,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勤劳致富,积极增加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


第六章  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以深化劳动关系领域改革创新为抓手,完善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加强部门、社会、区域协同机制共建,实现劳动关系协同治理。

第一节  建立健全劳动关系治理机制

推动劳动标准体系建设,落实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落实超龄劳动者、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平台企业与劳动者沟通协商机制,推动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赢发展。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和劳务派遣监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推动企业和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依托各类基层平台提供用工指导、法规宣传、矛盾协调等服务。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深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健全人社、工会、法院、司法等部门协同联动调解体系,加快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推动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化解。培养壮大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一站式”调解。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诉调对接机制,持续推进“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完善速裁机制,强化裁审衔接,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提升裁决质效。推行“调解仲裁+”模式,推广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加强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第三节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维护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秩序。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工作。推广“安薪陕办”二维码,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持续推进农民工、环卫工人等重点群体工资保障,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检查,实施分级分类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应用,持续完善优化“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监控预警功能,提升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能力。


第七章  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为主线,构建覆盖全民、普惠均衡、智慧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从“保基本”向“提质量”跃升。

第一节  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深化开展“人社工作进园区”,全面推进人社领域工作主动嵌入产业园区、直达企业群众,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线下办事“只进一门”、企业群众诉求“一线应答”。拓展就业招聘、技能培训、劳务协作等稳就业促增收举措,推行更多异地事项“跨省通办”、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地方事项“省内通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拓展人社便民服务圈功能,实现“就近可办”“多点可办”。加强人社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提供上门办、帮代办等便捷服务。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节  加快推进数字人社建设进程

依托金保工程和陕西省数字人社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推行人社数字化改革,实现与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及协同办公的集成融合。推广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行电子社保卡使用,实现与全国平台互联互通。优化就业服务“一库一平台”,打造“数字+就业保障”创新应用场景,建设智慧人社平台,推动人社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接入全省社会保险一体化信息系统,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实现一体化办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监管、科学化决策、生态化发展。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提升整体网络安全水平。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整合就业、社保、人才等业务系统,推广AI智能客服、政策精准推送,打造“一网通办”人社服务新模式,提高人社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第三节  健全人社领域风险监测机制

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支持机制,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拓展,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的规模性返贫致贫。强化乡村人力资源开发,健全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完善社会保障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研判机制,强化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完善就业、社保、劳动关系、技工院校等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风险识别、研判、处置能力。构建常态化舆情监测与闭环回应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强化人社领域舆论引导。


第八章  建章立制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法,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五年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强化预算支撑保障。加强法治保障和宣传引导,确保规划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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