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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17:26

宝劳鉴发〔2025〕165号送达公告

陕西凯越世德工贸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的薛战增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十级12项,伤残等级为十级。因邮寄查无此人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鉴发〔2025〕165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410办公室,联系电话3262964)领取书面鉴定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宝劳鉴发〔2025〕173号送达公告

陕西国盛金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的董浩康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十级12项;伤残等级为十级。因邮寄迁移不明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鉴发〔2025〕173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410办公室,联系电话3262964)领取书面鉴定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宝劳鉴发〔2025〕230号送达公告

陕西恒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的熊尉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十级12项;伤残等级为十级。因邮寄拒收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鉴发〔2025〕230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410办公室,联系电话3262964)领取书面鉴定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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