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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宝人社发〔2022〕48号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1-10 16:01

各县(区)人社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社厅、省科学院《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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