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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观 | 保密工作,你应该了解的保密知识!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9-13 10:51

保守国家秘密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保密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保密”的那些事吧!

一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二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表明所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没有任何例外。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三  涉密工程保密管理原则是什么?

“最小化”原则

要求涉密工程确定必须以“涉密”为基本条件,严格标准和审查确认程序,禁止将非涉密工程确认为涉密工程。工程涉密部分与非涉密部分可以分开的,只将涉密部分确定为涉密工程。能够通过采取安全警卫、电磁屏蔽等管理或技术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不得确定为涉密工程。

“谁申报谁负责”原则

指涉密工程由申报建设的单位负责安全保密管理。

“全程监管”原则

要求保密管理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进行,保密监管措施和手段要全程跟进,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确保安全”原则

要求保密技术装备、设备配置及技术防护建设,要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启用等同步进行。

四  企业员工如何对泄密说“不”?

1.收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汇编涉密文件、资料,不能改变密级、保密期限或知悉范围,要按其中最高密级、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2.复印、摘抄、转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审批程序。销毁涉密载体,一定要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3.保存涉密载体,要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携带涉密载体外出,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不能将个人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带入重要涉密场所。不能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不能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

5.不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6.绝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谈话和家庭生活中泄露国家秘密。更不能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7.不能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不能买卖、转送国家秘密载体,不能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8.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9.向新闻出版媒体投寄稿件、接受采访不能泄露国家秘密。不能向境外组织、机构投寄涉密稿件或其他作品。不能以任何方式私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信息。

10.不能在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密信息。不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传递国家秘密。不能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单位报告。

五  违反《保密法》造成泄露国家秘密者要承担什么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经过这次保密知识学习

大家一定对保密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

国家安全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维护国家安全 保守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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