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业嘉华暖通空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的赵红革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人仲案字〔2025〕第652号裁决书。宝劳人仲案字〔2025〕第652号裁决书裁决赵红革与你单位自2024年8月10日起存在劳动关系,该裁决事项为非终局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或依法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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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