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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宝职办发〔2022〕83号

来源: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1-02 09:48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教育体育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8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高等学校内设中职部及县(区)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可参照本条件参加职称评审。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引导教师模范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各地各校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对教师进行立德树人考核,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3.申报人员应完成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专业课教师应同时具备行业执业能力资格和专业实践能力。

5.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6.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要求。

7.具备相应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8.2018年以来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二)评审条件

按照《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47号)执行。

(三)不得申报情形

1.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报送评审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基本材料 

1.各县区人社局(职改部门)出具的推荐评审文件。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状况表(附件1)。

3.《宝鸡市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审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为A3纸规格,花名册一式10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

(二)个人材料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5)一式3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5.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函。

6.聘期内个人工作总结。

7.身份证、学历证或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过渡登记表、继续教育证书(陕西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络打印证明)、组织人社部门正式聘用文件(聘用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执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等原件及复印件。

8.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师德师风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推荐公示结果。

10.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相关证明。

11.现聘期以来其它有价值的证明材料。

12.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

13.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含辅导学生社团)等年限相关证明;“双测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业务材料按照《宝鸡市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中规定的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教学工作要求、专业实践要求和业绩成果要求提供相关过程性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评审表贴3张,电子版1张为JPG格式,626×413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以“姓名&

身份证号码”命名)。

(三)材料要求

1.材料填写要规范完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内容要规范、完整、客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单位一栏,须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印章名称一致,表中涉及到的奖励、公开课、班主任任职经历、教学业绩情况、教科研、指导课外活动情况等,均应有相应的佐证材料作为支撑,应注明实训指导课课时。所有申报资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请做好留底保存工作。

2.申报材料应整齐有序。材料按原件和复印件分装。呈报材料复印件使用两个以上材料袋的,应分别张贴各自材料袋目录。上报的所有评审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及县区教育或职改部门印章。所有评审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进行复印,并统一按照评审个人材料要求内容的先后顺序进行装订。装订的材料封面注明个人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所在单位、申报参评专业等基本情况。

3.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评现职使用过的材料不能再使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转换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本人申请职称转换,须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新从事专业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国家已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专业,与其它系列(专业)不得转换。

(二)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备案。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次进行。

(三)严格按规定推荐参评人员

职称评审推荐指标由学校在其岗位设置范围内,按照本单位发展规划自主确定。严格落实推荐公示制度。要坚持“推荐标准、推荐数量、推荐方法、推荐结果”四公开,对于推荐参评人员,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方可上报参加评审。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对公示中反映问题未进行调查处理的,停止该单位当年职称申报工作。

(四)说课答辩

说课答辩时间,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五)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支持政策

对符合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要求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职称予以政策支持。

(六)年限及论文要求

申报人员的任职时间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单位正式聘用(聘任)时间算起,任职时间、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业绩成果等完成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七)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标准,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收费200元,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每人收费100元。参评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说课答辩,缴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八)证书打印

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人才人事-证书查询-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证书打印。所有专业职称证书均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九)评审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务必于11月20日前报市职改办、市教育局审核。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当年评审资格。

       附件:附件1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docx

                 附件2宝鸡市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审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师德师风考核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x


宝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宝鸡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31日


主办: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营维护及技术支持: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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