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只需几元钱,一旦遭遇工伤事故,职工就能获得“双重”保障。在我市,“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正成为基本工伤保险的有效延伸、企业风险防控的重要支撑和职工权益保障的坚实防线。
为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降低企业用工风险,提升职工保障水平,2017年,我市人社部门在全省率先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构建起“基本工伤保基本、补充工伤提水平”的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既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又提高职工工伤待遇,真正实现政企民“三方”共赢。
2023年6月,宝鸡某废旧物资回收站开始参保,10名员工每人每月仅缴费7元,月合计仅70元。2024年3月,员工李某在作业中意外工亡,经认定符合赔付条件。家属在领取基本工伤保险赔付后,再获得补充工伤保险赔付13万元。“双重”保障既最大限度减轻了小微企业赔付压力,也为该职工家庭送上及时有力的经济支持与人文关怀。我市某制造企业员工小李在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按政策,基本工伤保险赔付约12.98万元,企业需自行承担停工留薪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近4.9万元。因该企业参加补充工伤保险,保险公司按约定赔付3万元,企业仅需负担其余1.9万元,“减负”幅度超六成,有效缓解企业压力,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经营。
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两个鲜活案例,正是我市补充工伤保险护航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写照。截至2025年底,全市补充工伤参保单位累计达2052家,参保职工12.48万人;其中小微企业占比达90%,赔付支出占总支出的82%,实现了对重点用工主体的有效覆盖,切实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保驾护航。
长期以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用工风险高、工伤赔付压力大等难题。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不仅需承担医保目录外费用,还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为破解这一痛点,我市人社部门坚持“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取之于平时、用之于难时”的理念,将补充工伤保险定位为基本工伤保险制度的拓展与延伸,深入开展“人社工作进园区”政策宣传,重点面向量大面广、抗风险能力弱的小微企业,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补充工伤保险累计结案赔付2635件,涉及企业 1317家、职工2635 人次,累计赔付4210万元,人均赔付超1.6万元,有效化解了企业用工风险,帮助企业稳定了劳动关系。
在制度高效运行的背后,是规范化、精细化的服务支撑。我市人社部门构建起“区域轮训+上门服务+多平台宣传”的立体服务模式,先后为3000余家参保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上门拜访宝钛集团、扶风比亚迪等30多家重点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政策,结合慢特病经办工作同步宣导,推动工伤预防理念深入人心。
在服务优化上,我市坚持单独账户管理、专款专用,持续优化理赔流程,将一般伤残案件压缩至5个工作日,工亡案件压缩至7个工作日,实现快认、快核、快赔,工作开展以来保持“零投诉”。同时,在全市10个县(区)设立服务窗口,配强专业经办队伍,收集企业诉求、优化服务举措,让政策红利真正落地见效。
4月13日,陕西省补充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宝鸡上线暨健康基层行活动成功举行,系统实现参保信息一键同步、缴费一站办理,让企业真正“零跑腿、零等待”,标志着我市补充工伤保险迈入“线上办、无感保、全省通”的智能化新阶段,也彰显了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的决心与成效。
下一步,我市人社部门将联合业务单位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企业充分认识补充工伤保险“低费率、高保障、广覆盖”的优势;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快实现线上全流程服务,优化保障责任体系,探索工伤预防新模式,织密工伤保障安全网,以全面提升“三服务”质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职工权益保障筑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