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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6年稳岗返还办理指南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8-25 15:15

按照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转发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宝人社发〔2026〕23号)文件要求,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释放实打实政策红利,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全力稳岗就业。

一、返还范围

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返还条件

参保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含 12 个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60%返还。

四、资金用途

可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五、办理渠道

2026年,参保单位收到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确认信息后,请登录“陕西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确认。网址;https://sxshbx.qinyunjiuye.cn:12036/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建议用谷歌浏览器)。

六、办理方式

“免申即享”与“主动申请”相结合。除劳务派遣单位外,采用“免申即享、企业确认”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

七、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八、宝鸡市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地址及电话

经办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宝鸡市市本级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

0917-3901811

渭滨区

渭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渭滨区市民中心

0917-3809698

金台区

金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金台区市民中心

0917-3153807

陈仓区

陈仓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陈仓区市民中心

0917-6236610

凤翔区

凤翔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凤翔区市民中心

0917-7211060

岐山县

岐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岐山县市民中心

0917-8215478

扶风县

扶风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扶风县市民中心

0917-5217973

眉县

眉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眉县市民中心

0917-5546929

陇县

陇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陇县市民中心

0917-4505776

千阳县

千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千阳县市民中心

0917-4249123

麟游县

麟游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麟游县市民中心

0917-7960122

凤县

凤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凤县市民中心

0917-4764921

太白县

太白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太白县市民中心

0917-495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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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维护及技术支持: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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