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5号)、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管理相关规定,经各医疗机构推荐、资格初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审定,拟将89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增补纳入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
二、公示内容
本次拟增补专家名单详见附件,公示信息包含姓名、所在单位、职称、擅长鉴定专业,不公开个人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人选资格、执业情况存在异议,可实名以书面、电话、电子邮箱方式客观如实反映。匿名异议、无实质线索问题不予受理。
1. 受理单位: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 联系电话:0917-3262978
3. 受理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408室
4. 电子邮箱:bjsgssybxk@163.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四、纪律说明
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举报等情形,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正式印发文件,确定人员入库并聘任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专家。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