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10-09 11:11
宝劳鉴发〔2026〕1024号送达公告
岐山县河务工作站:
我委受理的惠婷婷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十级12项,伤残等级为十级。因收件人拒收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劳鉴发〔2026〕1024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请自公告起30日内来我委(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410办公室,联系电话3262964)领取书面鉴定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宝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