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公布以下4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渭滨区炽派餐饮店拖欠劳动报酬案
单位名称:渭滨区炽派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302MADXQPW711
经营者:王瑞强
2026年5月3日,渭滨区人社局接到数十名劳动者反映宝鸡市渭滨区炽派餐饮店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经核查,该店自2025年2月起至2025年9月底,累计拖欠41名劳动者工资共计25.3533万元。渭滨区人社局已于2026年5月25日依法向渭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尚在执行阶段。
2025年10月至2026年5月期间,该公司再次拖欠3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5.2897万元。渭滨区人社局分别于2026年5月12日和2026年6月11日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限期支付所欠工资,该公司一直未履行。
2026年8月4日,渭滨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二、宝鸡王者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案
单位名称:宝鸡王者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2MA6X93XM5L
法定代表人:敬维斌
2025年11月,渭滨区人社局接到一名劳动者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其在宝鸡王者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经查,该公司存在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违法行为。
2025年11月17日,渭滨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6年3月4日,渭滨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拒不整改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渭滨区人社局将向渭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湖北百诚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单位名称:湖北百诚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MA49HUQ45U
法定代表人:李小峰
2025年6月18日,宝鸡高新区人社部门接到数名劳动者投诉,反映陕西丰辰佳禾实业有限公司汽车生产及半固态压铸项目湖北百诚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单位拖欠2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76.273万元。2025年7月14日,宝鸡高新区人社部门依法向该单位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宝高人社监令字[2025]第31号),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25年10月28日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宝人社监理字[2025]第7号),2026年5月11日向该单位下发《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宝市人社监催字[2026]1号),该单位逾期仍未履行。
2026年6月23日,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因建设单位未依法拨付人工费引发施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案
建设单位:宝鸡市三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26071270243X
法定代表人:任义涛
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财方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B0QH8T3P
法定代表人:彭义民
2026年2月12日,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眉县太白山尚境温泉度假康养公寓2#、3#、4#楼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因建设单位宝鸡市三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将人工费拨付至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导致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财方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78名劳动者工资524.656576万元。眉县人社局依法向建设单位宝鸡市三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眉县人社局依法向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财方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2026年7月14日,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建设单位宝鸡市三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2026年7月30日,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财方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就宝鸡市三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财方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向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