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宝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的王永红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宝劳人仲案字〔2026〕第44号)出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经直送和邮寄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及时前来领取,如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领取之日起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3月25日9时在宝鸡市市民中心西楼512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联系电话:0917-3901801
宝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